滄州市支持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
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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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我們在前期制定出臺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合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暢通審批“綠色”通道、保障項目加快施工、實施購房補貼政策、規范商品房預售管理、免除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高效便捷開展不動產登記等八條政策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如下措施。
一、進一步釋放住房消費潛力。2022年三季度、四季度通過“線上+線下”方式組織召開一次房博會,引導參展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折扣、特價房、現金抵扣券等方式,加大購房優惠力度。做好網上售房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公示,為購房人提供在線遠程看房、詢價洽談、選房鎖房等服務,采用電子簽名技術實行房屋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為購房人提供便利條件。〔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政府〕
二、優化安置房籌集渠道。鼓勵各地在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安置過程中,探索采取直接貨幣補償、發放購房券、異地實物安置等方式。要統籌當地存量商品住房房源,引導和鼓勵征遷群眾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作為安置房,縮短群眾回遷安置周期。對于選擇貨幣化安置的,可將節省的過渡費折算計入補償金額。〔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三、優化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部分地塊競買保證金降至政策允許的最低限(起始價的20%)。根據地塊實際情況延長出讓金繳納期限,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1年,且首次繳納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需按規定支付利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未達到開發投資總額25%的,交易雙方簽訂轉讓合同后辦理預告登記,待達到法定轉讓要求時,再依法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優化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方式。支持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因城施策,將存量商品住房作為籌集保租房的重要渠道。對政府通過購買商品住房、收購的在建商品住房項目等方式籌集的保租房允許向新市民、青年人先租后售,承租人租住上述保租房滿5年后,在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基礎上且個人(夫妻)名下沒有住房,可按照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四條政策措施〉的通知》規定,申請購買房屋全部產權,已交的租金計入購房款。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可用于保租房的購買、新建、改建以及改造等相關支出。〔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鼓勵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發展。在辦理規劃審批(或驗收)時,對于采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設的項目,按其地上面積9%給予獎勵,獎勵的建筑面積不計入項目容積率核算。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在辦理商品房價格備案時,指導價格可適當上浮,比例不超過30%。采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技術建造的單體建筑,已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預售樓棟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和工程形象進度達到正負零,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鼓勵符合條件的超低能耗建筑積極申請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六、調整鋼結構建筑配建政策。穩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對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給予積極引導支持,為了提高裝配式建筑建設積極性,不再要求房地產企業強制配建鋼結構住宅。(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七、緩解施工企業資金壓力。與相關金融機構對接,鼓勵其對滄州市中心城區(新華區、運河區、滄州高新區、滄州開發區)房地產開發項目已簽訂施工合同的施工企業發放施工貸,緩解施工企業資金壓力,降低拖欠農民工工資和爛尾風險。(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滄州銀保監分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
八、引導建設改善型高品質住宅。引導和鼓勵房地產企業在結合現代建筑美學元素和滄州市歷史文化傳承的基礎上,立足我市城市建設內涵,自然條件和氣候區域特點,不斷提升項目整體布局、外觀形態、立面效果、坐落朝向、配套設施等方面的品質和功能。按現行生育政策,每戶4-5人,精準定位,在空間布局、功能設置、社區氛圍上,通過智能化設計、菜單式裝修、個性化服務等方式,以居住體驗為核心,采用高能效比的空氣源熱泵中央空調、可再生能源系統等設備,實現光環境、聲環境、空氣質量、水環境的有效優化和提升,提供健康、舒適、優雅、綠色、環保、低碳的居住空間形態,引導我市住宅市場建設出一批以人為本,符合歷史文化傳承和時代地域特點的高品質住宅產品。(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
九、優化施工前期手續辦理。對剪力墻結構工程中,地基為基礎樁基加筏板基礎的,探索推行樁基工程先行施工。報建企業在確定樁基施工單位,并在遵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下,計算確定工程總承重,取得“樁基工程”的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和基坑支護(土石方)施工圖專家論證后,辦理“樁基階段”前期施工意見函,為項目建設爭取時間。(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十、加快棚改回遷房回購資金支付速度,按階段繳納農民工專用賬戶工程款。總包單位應當在工程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開立專用賬戶,并與建設單位、開戶銀行簽訂資金管理三方協議。總包單位應當在專用賬戶開立后的30日內報項目所在地專用賬戶監管部門備案。建設單位應當按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數額或者比例和相關規定要求等,按時將人工費用撥付到總包單位專用賬戶。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因用工量增加等原因導致專用賬戶余額不足以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時,總包單位提出需增加的人工費用數額,由建設單位核準后及時追加撥付。〔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一、取消規劃條件中陽臺封閉的強制要求以及對頂層退臺的限制。取消規劃條件中陽臺封閉的強制要求后,結構內陽臺按全面積計入建筑面積,結構外陽臺按半面積計算。依據市委、市政府批準的相關片區城市設計及建筑風貌等專項規劃、導則進行審批,報市規委會議定。(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