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8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
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供熱辦,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石家莊市園林局:
現將《2018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3月26日
2018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要點
一、工作思路
2018年,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提高建筑能效和發展綠色建筑為目標,以科技創新為引領,繼續完善政策、創新機制、加快發展,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推進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
二、工作目標
——城鎮節能建筑占城鎮現有民用建筑比例達到48%;
——建設超低能耗綠色建筑20萬平方米;
——城鎮新建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40%以上;
——裝配式建筑建設積極推進;
——新建建筑中新型建材應用率達到72%;
——建設科技在住房城鄉建設中的支撐作用顯著增強。
三、工作重點
(一)建筑節能
1.強力推進超低能耗綠色建筑建設。持續開展“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把超低能耗綠色建筑作為重要工作來抓,推進試點示范與區域性規模發展相結合。繼續抓好高碑店市列車新城項目等的建設,建設一批高水平的超低能耗綠色建筑。
2.把75%節能居住建筑建設落到實處。認真總結2017年5月以來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實施75%居住建筑節能標準工作,嚴格工程建設中執行節能新標準監管,確保執行新節能標準達到要求。因地制宜抓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
(二)綠色建筑
1.強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把綠色建筑納入整個工程建設管理程序,認真實施《河北省綠色建筑施工圖審查要點》,推動綠色建筑認證的市場化進程。積極發展太陽能熱水系統、淺層地源熱泵系統、空氣源熱泵系統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有計劃地開展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示范。
2.全力服務雄安新區建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支持雄安新區綠色建筑建設、超低能耗綠色建筑建設、裝配式建筑建設等工作,支持開展雄安新區高標準綠色建筑研究,創新綠色建筑指標體系和實施機制,促進雄安新區綠色生態宜居新城區建設。
3.提高新型建材應用水平。持續推進綠色建材評價工作,開展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砌體材料、保溫材料、陶瓷磚、衛生陶瓷、建筑節能玻璃等綠色建材評價,擴大綠色建材消費的市場份額。發揮“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產品使用備案和信用平臺”的作用,加強建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推動市、縣新型墻體材料(技術)下鄉宣傳活動。
(三)裝配式建筑
1.編制裝配式建筑標準規范。頒布實施《建筑用鋼型材標準》《鋼結構建筑圍護結構技術規程》《鋼結構住宅技術規程》等鋼結構建筑標準,印發河北省鋼結構工程定額及工程量清單等。
2.培育示范城市和龍頭企業。開展裝配式建筑示范市(縣)培育工作,積極組織申報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支持建筑業企業、建材生產企業等轉型發展,繼續培育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積極申報國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3.推動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指導各地明確不同地區、不同類型建筑中裝配式建筑的具體要求,推動裝配式建筑項目開工建設,推廣農村裝配式低層住宅,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在裝配式建筑中積極推廣工程總承包模式。
(四)建設科技
從促進行業發展的大局出發,繼續完善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創新體系,進一步激發住房城鄉建設科技的活力。
1.開展科技攻關。認真實施《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科技創新“十三五”專項規劃》,在城市功能提升與防災減災、市政基礎設施、城鎮生態環境、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程建設實用技術、建筑產業現代化、城市管理智能化、行業信息化技術、綠色施工技術、園林綠化等方面,開展共性關鍵技術研究。
2.強化成果推廣。抓好超低能耗綠色建筑技術、綠色建筑技術、裝配式建筑技術、行業信息化技術、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7年版)等示范建設,大力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科技成果應用,提高建設科技成果的轉化率和工程建設科技含量。
編制《河北省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設工程材料設備產品目錄(2018年版)》,淘汰落后建材產品,推動建材行業轉型升級。與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聯合舉辦“河北省冬季清潔取暖典型案例展示交流活動”,總結交流清潔取暖工作中技術成熟、效果良好的典型案例,促進“四新”成果的工程應用。
3.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研究和推動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息化工作,組織編制《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2018-2020年信息化發展規劃》。開展基于工程建設全過程的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研究。繼續抓好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省級平臺、市級中轉平臺和能耗監測末端采集項目建設。充分發揮大數據的作用,在重點領域開展應用示范,促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智慧發展。
四、工作舉措
(一)加強法規建設。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立法,配合省人大做好《河北省綠色建筑促進條例》審議工作,為綠色建筑發展提供法規依據。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指導和規范綠色建筑管理工作。
(二)完善技術標準。完善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超低能耗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相關技術標準。引導企業編制施工工法,促進企業實現技術積累。
(三)強化激勵機制。繼續實行和進一步完善資金獎補政策,加大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超低能耗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的推進工作力度。
(四)嚴格監督指導。開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專項檢查和建材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強化執法,規范程序,實施問責,確保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等標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