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吉林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部署,按照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關于“數字住建”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決定在天津等27個地區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標
加快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匯聚融合、業務協同的工作機制,打通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施工、驗收、運維全生命周期審批監管數據鏈條,推動管理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管理模式、實施路徑和政策標準體系,為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促進工程建設領域高質量發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試點內容
試點自2023年11月開始,為期1年。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一)推進全流程數字化報建審批。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工程審批系統)功能,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申請表單、申請材料標準化。加強電子文件、電子簽章等應用,著力推進無紙化報建,審批結果全面實現電子證照。
(二)建立建筑單體賦碼和落圖機制。研究建立建筑單體劃分、賦碼、落圖的工作規程和操作指南,在項目開工前首次辦理相關審批事項時,按照《房屋建筑統一編碼與基本屬性數據標準》,為建筑單體賦予全生命周期唯一的編碼,并與項目代碼相關聯,通過部門信息共享、數字化報建等方式,獲取項目和建筑單體的空間位置信息。在辦理后續審批事項,實施質量安全監管、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等,均需核驗項目代碼、建筑單體編碼和空間位置信息。
(三)建立全生命周期數據歸集共享機制。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建筑市場監管、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質量安全監管、房屋安全管理等相關系統互聯互通、協同應用。依托建筑單體編碼和空間位置信息,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設計、施工、驗收、運維等環節信息自動歸集共享機制,實現各系統之間數據全面共享。以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數據為底板,將項目和建筑單體的空間位置信息實時歸集落圖,關聯相關管理信息、審批信息等,實現工程建設管理數據矢量化、地圖化。
(四)完善層級數據共享機制。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數據共享交換標準3.0》,率先實現與省級、國家工程審批系統對接。配合我部建立關鍵審批事項信息層級校驗機制,保障數據可信安全。按照我部關于工程建設領域系統互聯互通工作部署,根據“一數一源”原則和有關數據標準,調整相關系統數據內容并實時歸集至省級、部級系統。
(五)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圖紙全過程數字化管理。全面應用數字化圖紙,依托工程審批系統、施工圖審查系統等,完善數字化圖紙全過程應用功能,實現各方參建主體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對圖紙的審查、變更、確認、驗收等在線業務協同,項目設計、施工、竣工、歸檔全過程“一套圖”閉環管理,將數字化圖紙作為相關部門監督檢查、驗收檢查、質量安全事故調查等的依據,并為相關各方提供查閱、調用等服務。
(六)推進BIM報建和智能輔助審查。加強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建筑全生命周期中的應用,選取一批項目,在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檔案移交等環節采用BIM成果提交和智能輔助審查,完善BIM成果交付和技術審查標準,探索基于BIM的建筑全生命周期審批監管創新模式和制度機制。
(七)推動數字化管理模式創新。深化數據融合應用,在企業資質智能化輔助審批、違法建設智能管控、質量安全數字化監管、智慧工地協同監管、工程檔案數字化歸檔、信用聯合獎懲等方面形成良好實踐,挖掘數據潛力,在輔助政府投資決策、房屋預售監管、房屋安全管理等方面探索更多數字化管理模式。
其中,第(一)至(四)項為必選任務,第(五)至(七)項可結合地方實際自主選擇,試點地區也可以根據試點目標拓展試點內容。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方案。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試點地區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確試點目標、試點內容和保障措施,細化分解任務,明確責任部門和時間計劃,于2023年11月8日前將完善后的工作方案及1名工作聯系人報送我部辦公廳。
(二)強化組織實施。試點地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工作方案,扎實推進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取得實效。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地區的支持力度,優化完善有關省級系統,督促指導工作方案落實。我部將定期跟蹤調研試點工作開展情況。試點期滿,我部將組織評估驗收。
(三)總結推廣經驗。試點地區要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評價的試點成果,每月底向我部報送試點工作進展情況。我部將推動試點地區之間的交流,及時向全國推廣試點經驗。
附件: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改革試點地區名單